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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種模擬覆冰導線稱重裝置專利實施許可
2025-10-17
項目名稱:一種模擬覆冰導線稱重裝置專利實施許可
項目編號:QYZS-2025-5
掛牌價格: 一次性許可費(入門費): 3.0萬元 ;許可費率:5%(根據(jù)每年銷售額進行分配)
掛牌時間:2025-10-17 至 2025-10-23
| 標的名稱 | 一種模擬覆冰導線稱重裝置專利實施許可 | |||||||
| 標的類別 | 普通許可 | 掛牌底價 | 一次性許可費(入門費):3.0萬元 許可費率:5%(根據(jù)每年銷售額進行分配) | |||||
| 掛牌起始日期 | 2025年10月17日 | 掛牌截止日期 | 2025年10月23日 | |||||
| 掛牌公告期 | 5 個工作日 | 發(fā)布渠道名稱 | 貴州陽光產權交易所官方網(wǎng)站 | |||||
| 一、專利許可方簡況 | ||||||||
| 專利許可方基本情況 | 許可方名稱 | 貴州電網(wǎng)有限責任公司 | ||||||
| 注冊地(住所) | 貴州省貴陽市南明區(qū)濱河路17號 | |||||||
|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 吳國沛 | |||||||
| 注冊資本 | 1104289萬元 | |||||||
| 機構類型(經濟性質) | 有限責任公司分公司(非自然人投資或控股的法人獨資) | |||||||
| 統(tǒng)一社會信用代碼(組織機構代碼) | 91520000214402515L | |||||||
| 二、專利簡況 | ||||||||
| 專利信息 | 專利名稱 | 一種模擬覆冰導線稱重裝置 | ||||||
| 許可年限 | 自合同生效日期貳年 | |||||||
| 專利編號 | ZL 2020 1 1282145.7 | |||||||
| 專利詳情 | 一、背景技術 輸電線路覆冰會引起導線舞動、桿塔傾斜和倒塌等問題,嚴重可引發(fā)線路斷電,引起巨大的經濟損失。因此及時準確的獲取線路上覆冰數(shù)值十分重要。只有準確測量導線覆冰的冰重,才能提前應對,有效的預防覆冰線路災情發(fā)生。由于無法對輸電線路覆冰直接稱重,人們視圖利用模擬導線在同樣的環(huán)境下對模擬導線稱重,獲得線路的覆冰數(shù)據(jù)。因此,人們開始了對模擬導線稱重的研究,中國專利申請(申請?zhí)枮?02010499626.7)提供了一種對模擬導線覆冰重量進行自動測量的裝置,該裝置包括用于實現(xiàn)導線覆冰模擬的模擬系統(tǒng),和用于實現(xiàn)覆冰測量的測量系統(tǒng),其中,模擬系統(tǒng)至少包括兩立柱以及設置于兩立柱之間的導線;立柱設置于待模擬區(qū)域,所述導線的設置方向與待模擬導線的延伸方向相同,導線兩端部經拉鉤分別與兩立柱相連,且拉鉤與立柱側壁活動連接,為導線提供水平方向的拉力:導線端部還經豎直設置的掛鉤與測量系統(tǒng)中的稱重傳感器相連,實現(xiàn)導線重量的測量,從而通過進行導線覆冰前后重量測量完成導線覆冰的模擬測量。但是,上述方法在使用中難免有一些不足,第一,沒有對稱重傳感器部分進行保護,一旦外界溫度過低,或者稱重傳感器上覆冰過多,傳感器就難以正常工作,無法正確輸出覆冰數(shù)據(jù):第二,沒有考慮實際運行中,輸電線路發(fā)熱對覆冰的影響。這種情況下,該結構導致模擬導線的稱重誤差較大,難以反映真實情況的線路覆冰結果。 二、專利詳情 本發(fā)明公開了一種模擬覆冰導線稱重裝置,包括懸臂式稱重傳感器、L型懸臂桿、抱箍和加熱筒,懸臂式稱重傳感器一端通過墊塊固定連接在底板上,另一端固定連接到L型懸臂桿的豎直上端,L型懸臂桿的水平端部通過抱箍固定連接模擬導線,模擬導線上安裝有兩加熱筒,加熱筒位于抱箍兩側。本發(fā)明在模擬導線上安裝加熱筒,能夠模擬導線在覆冰時的真實狀況,提高模擬稱重精確性,降低稱重誤差,采用懸臂式稱重傳感器,能夠讓傳感器的壓敏部分遠離低溫的覆冰模擬導線,避免溫度影響稱重傳感器的精度。 | |||||||
| 三、交易條件 | ||||||||
| 許可交易條件 | 價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加銷售額分成 | ||||||
| 許可范圍 | 普通許可方式,授權使用該專利生產及銷售相應產品 | |||||||
| 與許可相關其他條件 | 1.本項目掛牌公告期間,許可方會對意向申請方實施盡職調查給予必要的配合與支持。意向申請方可詳細查閱有關備查資料,自行對標的進行全面審慎的了解,一經遞交意向申請,即表明已完全了解與認可標的狀況及相關約定,自愿接受標的的全部現(xiàn)狀及瑕疵,并愿承擔一切責任與風險。 | |||||||
| 2.被許可方的被許可資格確認之日起 15 個工作日內,需與許可方簽訂《專利實施許可合同》。 | ||||||||
| 3.被許可方與許可方簽訂完《專利實施許可合同》,被許可方在收到許可方開具的一次性許可費發(fā)票后,須在 15 個工作日內支付一次性許可費用。 | ||||||||
| 許可費率分配機制 | 銷售額與許可費率乘積按年度支付 | |||||||
| 專利許可被許可方資格條件 | 1.專利許可被許可方應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設立并有效存續(xù)的企業(yè)法人和自然人(企業(yè)提供營業(yè)執(zhí)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復印件加蓋公章,三證合一的企業(yè)提供三證合一的證照復印件加蓋公章)。 | |||||||
| 2.專利許可被許可方應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法律、行政法規(guī)和司法解釋對被許可方資格或條件有特殊規(guī)定的,應具備規(guī)定的資格或條件。(提供相關承諾書)。 | ||||||||
| 3.專利被許可方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違法違規(guī)記錄;未被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等記錄名單。 | ||||||||
| 4.該項目可確定多個被許可方。 | ||||||||
| 四、掛牌信息 | ||||||||
| 掛牌公告期 | 自公告發(fā)布之日起 5 個工作日 | |||||||
| 掛牌期滿后若未征集到意向方 | ( )A.不變更掛牌條件,按照 個工作日為一個周期延長掛牌,延期最多不超過 次。 | |||||||
| ( )B.變更掛牌條件,重新掛牌。 | ||||||||
| ( √ )C.終止掛牌。 | ||||||||
| 掛牌期內若征集到意向方 | 貴州陽光產權交易所在1個工作日內將意向方資料報送許可方,在許可方進行信息審核后,以專利許可方出具的《專利被許可方資格確認函》確認被許可方。 | |||||||
| 最終意向被許可方被許可資格確認 | 本項目征集到意向方后,以專利許可方出具的《專利被許可方資格確認函》確認意向被許可方。 | |||||||
| 五、專利許可方承諾 | ||||||||
| 本專利許可方委托貴州陽光產權交易所將我方持有的專利對外公開征集意向方,按貴州陽光產權交易所就本次確認的內容在其官方網(wǎng)站及相關媒體上公開發(fā)布的轉讓信息并組織實施交易。本專利許可方依照公開、公平、公正、誠信的原則做如下承諾: | ||||||||
| 1.本專利不在專利獨占實施許可或者排他實施許可有效期限內; | ||||||||
| 2.交易標的權屬清晰,我方對交易標的擁有完全的處置權且處置權的實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條件;交易標的涉及共有或他項權利的,已獲得相關權利人同意的有效文件。 | ||||||||
| 3.我方所提交的交易材料(包括原件、復印件)不存在虛假、誤導性或重大遺漏;我方對上述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完整性承擔責任,并同意貴州陽光產權交易所按上述材料內容發(fā)布公告。 | ||||||||
| 4.我方在交易過程中,遵守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和貴州陽光產權交易所的相關交易規(guī)則,按照有關要求履行我方義務。 | ||||||||
| 5.我方已如實完整地披露標的情況,若成交后發(fā)生移交糾紛,由我方負責解決。 | ||||||||
| 我方保證遵守以上承諾,如違反上述承諾或有違規(guī)行為,給交易相關方造成損失的,我方愿意承擔法律責任及相應的經濟賠償責任。 | ||||||||
| 六、意向方享有的權利及義務 | ||||||||
| 意向方享有以下權利: (1)有權要求了解本次標的的詳細資料; (2)有權要求轉讓方提供更詳細的資料或就有關問題做出答復; (3)有權要求對標的進行實地考察或詳細勘察。 意向方負有以下義務: (1)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及政策和貴州陽光產權交易所交易規(guī)則的有關規(guī)定; (2)對所了解到的本次標的涉及的商業(yè)機密進行保密; (3)經貴州陽光產權交易所公開掛牌的項目,未經同意,不得與轉讓方私下達成交易。 | ||||||||
| 項目聯(lián)系人: 趙經理 聯(lián)系電話:15085914974 | ||||||||
